第一條 為維護學院利益,確保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和可靠性,提高學院會計工作水平🚈,製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原始憑證的種類
原始憑證由外來原始憑證和自製原始憑證組成🙁。
1🤸♀️、外來原始憑證包括:
(1)銷貨單位開據的發票;
(2)行政事業單位收款後開據的收據🧑🏼🦳;
(3)銀行轉來的收付款傳票等👵🏿。
2、自製原始憑證:
(1)材料購入或領用時填製的入庫單(收料單)🤽🏻♀️、領料單(出庫單)🏋️🦄;
(2)支付工資的工資單🚊🤾🏼♂️、支付獎學金的獎學金名單、支付勞務酬金的酬金名單等🤼;
(3)職工借款填製的借款單🧝♂️;
(4)出差人員報賬填製的差旅費報銷單🧑🏽🚒;
(5)固定資產、低值易耗品入庫單🧙🏿♂️;
(6)固定資產、低值易耗品🤵🏻♀️⚈、材料等出庫匯總表及盤盈盤虧表。
第三條 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
1🚅👳♀️、外來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:憑證名稱、填製日期、填製單位名稱或填製人姓名🥑、經辦人簽名或蓋章、接受單位名稱、經濟業務內容、數量、單價、金額⚉、出據原始憑證單位財務專用章🦸🏻🏃🏻♀️。
2.自製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✋🏽:除具備第三條第一款的內容外🟦,還應按支款用途不同,分別具備以下內容:
(1)向職工及聘用人員支付工資、酬金🧜♂️、獎金補貼等個人所得填製的付款憑證𓀓,應具備憑證名稱↪️、填製日期、結算月份、領款項目👩👧👧、應領金額➕、扣款項目及金額🥒、實發金額,領款人*️⃣9️⃣、經管部門負責人👩🏽、填製憑證經手人簽名或蓋章。
(2)向職工支付借款填製的借款憑證,應具備憑證名稱🧛♀️、填製日期、借款用途、借款金額、借款人及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或院領導簽字蓋章👩👩👧👧。
第四條 全院教職工都應積極維護財經紀律,對外采購或發生其它經濟業務時,均應註意索要符合上述要求的正規發票,不得以白條或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報賬。
第五條 本規定由意昂2財務處負責解釋👨🦱。
第六條 本規定自發之日起實行。
2003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