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學生手冊》規定,在開學1-3周內,學生自行申請插班修讀。插班修讀每科目均限1次,與上課班同時考試🗑,課程進行中學生不作考勤,不給予補考👪,記分方式同補考。 需辦理插班修讀的學生請至輔導員處領取《學生課程插班修讀申請表》🦒,填寫完後交予輔導員🍮♉️,由輔導員收齊後統一至教務處辦理。辦理插班修讀截止時間🎯:9月30日🧑🧒🧒。 註⛹🏿:在考核中因違紀或作弊成績判為0分以及無故缺考者不予辦理插班修讀。